前段时间,关于“996”“007”的加班话题屡屡登上话题热搜榜,“摸鱼式加班”成为网上流行的一个新词,“唯时长论”“加班先晒图”“只出工不出活”“领导不走我不走”的形式主义加班饱受网友诟病。《人民日报》早在2018年就报道过“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怪象。这些形式主义加班,在有的单位部门成了常事,让员工有苦难言。
应该说,高效率的加班能在一定时间内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在单位部门中,大多数人加班一方面体现的是敬业担当,另一方面是为了钻研业务、提高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值得肯定。但是,如果加班不是出于必要性、紧迫性,仅仅是“被加班”,走过场、做样子,给领导看,则既不能带来工作实绩,也无助于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更会让员工感到身心俱疲,无端消耗干事创业的热情,对企业发展而言无异于舍本逐末。正如人民网发表的一篇热评所说:形式主义加班,再辛苦也白搭!
实践证明,企业要想取得好的发展,靠的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但绝不是靠搞形式主义加班这种“假努力”“假奋斗”来实现。有研究结果表明,3周以上的重复会形成习惯,3个月以上的重复会形成稳定的习惯。长远来看,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部门,有事没事加加班,搞得看起来很忙、任务很重的样子,这种形式主义的加班文化一旦形成,不仅会损害干部职工的休息权益,而且会污染整个工作的原生态环境,背离加班的初衷和目的,失去加班的意义和作用。为此,不以加班时间长短论英雄,而以工作效率、工作业绩论英雄,是破除形式主义加班的根本途径。
摒弃形式主义加班,要从观念上纠偏。不能把“疲劳战术”当成宝贵经验,把低效率的加班视为优良作风,把低质量的加班作为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的标志。要摒弃“喜欢加班才是好员工”“加班越多越优秀”的偏激认识,不以加班多少来评价员工的优劣。就如企业家任正非所言,“即便加班,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加没必要、没效率、没业绩的班,不鼓励员工做很勤奋却没业绩的‘小白兔’”。要把加班资源用在“刀刃”上,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保障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护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如此才能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摒弃形式主义加班,要讲究工作方法。干工作,无论加班与否,追求高效是根本。要引入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从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上进行设计,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把管理侧重点放在规定时间内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好工作上,做到不看苦劳看功劳,让真正干事创业者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引导干部职工踏踏实实干事创业。要善于调动一切力量,从上到下促使每名干部职工都尽心尽力、履责担当,形成今日事今日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推诿、不拖沓的良好习惯,以永不懈怠的奋斗状态完成好分内工作。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加班同样如此。面对临时性、突发性、关键性、繁重性的工作时,要鼓励干部职工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加班、攻坚克难、高效完成。对于“领导不走我不走,坐都要坐到领导走”这种工作效率低下的形式主义加班,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对,毫不留情地坚决杜绝,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