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
③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与管理评审,且内审已覆盖所有的场所和标准条款;
④提供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与相关人士进行信息交流,通过人员互访、电话、传真、电子部件等方式相互了解,确定实施认证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认证公司进行评审通过后,将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订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认证公司将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送交认证公司,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在组织现场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安排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在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批准注册。
在证书有效期内安排2次监督审核,次监督审核在9-12个月内进行(从初审完成日期计算),以后每一次不超过12个月,基本参照初次现场审核进行。根据审核结果,认证公司将作出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注销认证的决定。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获证方至少应提前3个月向认证公司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合格后,换发新证书,复评程序与认证程序一致。复评可与有效期内的一次临近审核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