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全覆盖,小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60%,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通知指出,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推动产业集群质量提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有利于落实制造业当家要求,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培育力度,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质量人才资源,加快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
通知提出,分阶段推动制造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其中,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大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60%,中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50%,小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30%;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大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80%,中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60%,小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40%;到2025年底,力争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全覆盖,小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60%,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
通知划定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点推行范围,以产品领域为重点推行范围,鼓励工程和服务领域企业试点设立首席质量官。尚不具备首席质量官设置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或)质量安全员,逐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通知还明确了企业首席质量官的任职要求,以及对企业首席质量官实行先聘任后培训、统一备案、纳入人才库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对实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在各类评选评奖中给予优先待遇;明确了支持纳入人才库的企业首席质量官申请“人才优粤卡”,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鼓励首席质量官参加中高级质量管理职称评定,对首席质量官牵头组织获得的有关成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实行首席质量官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
首席质量官的岗位职权也有了明确。作为负责企业质量全面发展的决策层,要在质量管理、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切实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具体包括协助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组建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健全质量责任制;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并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等。
对首席质量官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约谈、警示和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及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一个部门将成立全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联席会议,进一步打好提质增效组合拳,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