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南昌奖励
【三体系、HACCP等】秀山县政策
【知识产权、绿色工厂】自贡市奖励
【有机】三江县有机产业以奖代补
关于印发《2023年南昌市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
通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奖励,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登记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带动战略,激励全市范围内的农业企业树安全创品牌,加大全市绿色有机产业开发力度,推动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奖励标准
1、绿色食品奖励标准:年度新增绿色食品每个产品按5万元进行奖励。年度通过绿色食品续展(到期换证)的按每个产品1.5万元进行奖励。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重新申报并取得证书的,按绿色食品续展(到期换证)标准进行奖励。每年度每个企业获绿色食品奖励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有机农产品奖励标准:年度新增及再认证(到期换证)的有机农产品按每个产品2万元进行奖励。每年度每个企业获有机农产品奖励累计不超过6万元。
3、同一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主体累计奖励不超过16万元。
4、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奖励标准:年度新增名特优新农产品按每个证书5万元进行一次性奖励。
5、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标准:年度新增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按每个基地10万元进行奖励,年度通过续报(到期换证)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按每个基地5万元进行奖励。
6、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奖励标准:年度新增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按每个基地10万元进行一次性奖励。
三体系奖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的通知中提出:
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其他体系认证奖励
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知识产权奖励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免申即享”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中提出: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4万元激励资金。
绿色工厂奖励
对新创建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省级节能标杆企业、节水标杆企业、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省级节水型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有机认证奖励要求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有机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
奖补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包括有机转换产品认证证书)并积极吸纳劳动力就业,建立与农村劳动力利益联结的市场主体。
奖补标准
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主体,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初次认证获得有机认证书(或有机转换认证证书)每张奖励不高于4万元,次年续证通过每张奖励不高于2万元。
在当年度内同一经营主体的同一项目仅申报一次奖补,不重复申报财政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