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证明。通俗地讲,认可是指认可机构按照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实施评审,证实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证明其具有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颁发认可证书。
CNAS依据ISO/IEC、IAF、ILAC和APAC等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指南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CNAS发布的认可规则、准则等文件,实施认可活动。认可规则规定了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认可准则是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的要求;认可指南是对认可准则的说明或应用指南。CNAS按照认可规范的规定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进行符合性评审。
认可准则是认可评审的基本依据,其中规定了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CNAS认可活动所依据的基本准则主要包括:ISO/IEC1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ISO/IEC1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ISO/IEC1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ISO17034《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和ISO/IEC1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必要时,针对某些行业或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CNAS还在基本认可准则的基础上制定应用指南或应用说明。
一般情况下,按照认可对象的分类,认可分为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及相关机构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等。
认证机构认可是指认可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基于GB/T27011的要求,并分别以:
1)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1)为准则,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能力;
2)国家标准GB/T27065《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65)为准则,对产品认证机构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活动的能力;
3)国家标准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4)为准则,对人员认证机构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人员认证活动的能力。
认可机构对于满足要求的认证机构予以正式承认,并颁发认可证书,以证明该认证机构具备实施特定认证活动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实验室认可是指认可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基于GB/T27011的要求,并分别以:
1)国家标准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5)为准则,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检测或校准活动的能力;
2)国家标准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5189)为准则,对医学实验室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医学检测活动的能力;
3)国家标准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为准则,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评审,证实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了相应等级;
4)国家标准GB/T2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43)为准则,对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提供能力验证的能力;
5)国家标准GB/T15000.7《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7034)为准则,对标准物质生产者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标准物质生产能力。
认可机构对于满足要求的合格评定机构予以正式承认,并颁发认可证书,以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活动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检验机构认可是指认可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基于GB/T27011的要求,并以国家标准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0)为准则,对检验机构进行评审,证实其是否具备开展检验活动的能力。
认可机构对于满足要求的检验机构予以正式承认,并颁发认可证书,以证明该检验机构具备实施特定检验活动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合格评定机构通过获得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具备了按规定要求在获准认可范围内提供特定合格评定服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合格评定结果被社会和贸易双方广泛相信、接受和使用。
认可是以诚信为基础,以相关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为准则,对申请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能力(包括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实施评审,证实该机构具备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和出具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的能力,在其被认可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出具的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应该是可信的。认可机构对发现或接获的有关合格评定机构不符合认可要求的行为与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置,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相应的认可资格。认可是基于抽样进行的证实,认可机构不对合格评定机构出具的每一份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进行批准。
合格评定机构应按照认可的规定要求运作,确保其被认可的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和公正性符合认可要求和持续保持,并对所发布的认证、检测或检验的证书或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即使出现了不符合要求的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也可以在规范的运作体系下查找到导致不符合的原因,使其合格评定活动更具追溯性,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不断改进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在能力评价方面:证实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的能力。
――在政府监管方面:增强政府使用认证、检测和检验等合格评定结果的信心,减少做出相关决定的不确定性和行政许可中的技术评价环节,降低行政监管风险和成本。
――在促进贸易方面:通过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或国外认可机构签署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促进合格评定结果的国际互认,促进对外贸易。
――在非贸易领域:促进健康、安全、社会服务等非贸易领域规范性、质量和能力等方面的提高。
――在市场竞争方面:帮助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增强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在持续改进方面:通过对合格评定机构进行系统、规范的技术评价和持续监督,有助于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实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
权威性、独立性、公正性、技术性、规范性、统一性、国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