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发布!评审人员这些行为,或将被约谈、取消资格!

发布:领拓认证 发布时间: 2024-04-07 访问量: 29 次

技术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评审人员廉洁建设,畅通监督渠道,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人员行为规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必须做到“八个不得”。

一、不得违反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和评审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

二、不得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培训又从事技术评审;

三、不得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四、不得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五、不得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得让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不得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恶劣、吃拿卡要;

八、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如实上报评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

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约谈、暂停直至取消委托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并将评审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线索反馈给评审人员所在单位。

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发现评审对象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妨碍评审,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

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人员),包括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和资质认定评审技术专家(以下简称技术专家)。

评审员是指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和确认,受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实施评审的人员。

技术专家是指受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价和指导的人员。

评审员

评审员应当能够独立承担相关领域的评审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

(二)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三)熟悉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五)年龄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

(六)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七)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八)无违法违规记录。

主任评审员/评审组长

符合下列要求的评审员,通过考核后可晋级为主任评审员,并可担任评审组长。

(一)作为评审员至少参加过6次及以上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其中至少2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评审;

(二)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三)热爱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技术专家

技术专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及以上;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三)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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