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明确第二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工作有关要求。该通知明确:2024年11月1日前获批绿色产品认证中建材产品不分类别认证资质的机构,自有或签约检测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相关技术决议补齐相应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2024年11月1日后新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应具备相应产品大类第一批和第二批认证目录所有产品的检测能力。详情如下: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明确第二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2024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第二批)和第二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成员名单的公告》(2024年第31号)。为确保第二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1月1日前获批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中建材产品下列类别——围护结构及混凝土类、门窗幕墙及装饰装修类、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给排水及水处理设备类、暖通空调及太阳能利用与照明类认证资质的机构,自有或签约检测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相关技术决议补齐相应检测项目的CMA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 经国家认监委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应领域的第二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各机构后续可通过绿色产品与标识认证信息平台: 了解本机构实验室能力确认情况。 二、2024年11月1日后新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应具备相应产品大类第一批和第二批认证目录所有产品的检测能力。 联系人:徐天峰 82260866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