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有效且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组织制定的近400项省级地方标准。
2、起草单位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应复审的其他省级地方标准。
(一)资质条件。服务机构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或本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专业实力。应熟悉地方标准复审、技术查新、比对分析等工作流程,熟知相关工作和纪律规定,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问题或不良记录,没有被采取失信惩戒。
(二)提交技术方案。服务机构应制定科学、可行的地方标准复审技术方案,包括工作流程、评估程序、比对分析方法、时效要求等。
(三)申报材料。服务机构应如实填写《地方标准复审技术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和保密承诺书,并提供机构服务资质证明和专家配置情况等材料。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18时,时间截止后递交视为无效。
申报文件应装订成册,文件规格A4幅面,正文为仿宋体三号字,双面打印、统一编码、装订盖章,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后一次性整体发送到电子邮箱。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寄送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404室。
联系人:李昆
电话:0351-7680100
邮箱:sxsbzgl@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