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公开、备案标准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为更好推进地方标准公开和备案工作,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标准支撑,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会议部署,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地方标准公开、备案工作,现就公开征集2023年标准管理技术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符合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标准技术服务能力应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在参与国家和省级技术服务中未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项目申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标准化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标准制修订、技术评价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流程,熟知相关工作和纪律规定,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问题或不良记录,没有被采取失信惩戒。同等条件下,组织过相关领域标准技术服务的机构优先,技术专家工作经验相对丰富的优先。
(三)此次申报的标准技术服务项目方案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技术服务和评估方法标准;技术服务的时效性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四)工作业绩。提供近两年已完成及目前正在进行类似政府、行政机关服务项目业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机构服务资质证明、技术服务方案和提供项目团队拟投入专家配置,并加盖公章。
全省有意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的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如实填写《山西省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表》(附件)和保密承诺书。
2.2023年3月24日前申报资料纸质版邮寄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023年度地方标准公开和备案工作。主要具体内容包括:
1.标准征求意见稿在省局官网平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2.对制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批准公告等格式套改、扫描、加水印并在平台进行公开;
3.及时完成国家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公开工作;
4.按要求向相关平台推送标准公告及标准文本等信息;
5.建立地方标准信息数据库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6.每季度根据国家地方标准信息平台发布情况和我省发布情况进行数据对比,专家论证,形成分析报告;
7.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地方标准发布数据的动态管理;
8.完成地方标准行业再分类等日常管理工作。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2:00,截止时间后递交视为无效。
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可装订成册,文件规格A4幅面,正文为国标仿宋体四号字,双面打印、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扫描成电子文件后一次性整体发送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标明“XXX单位关于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文件”。
3.邮寄地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401室(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
联系人:李敏 0351-7680258
邮箱:sxsbzgl@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